国家银行再次出招打房,以“实销价”(Net Selling Price)取代“大价”(Gross Selling Price),来计算房屋贷款上限(Loans to Value,简称LTV)。
料拉低银行房贷增长
初步看来,购屋者的承担能力将因而大受冲击,而银行业房贷增长预料也将被拉低。
国行已在上周五(11月15日),发出题为“促进房产市场永续措施”(Measures to Promote Sustainability of the Property Market)的通告,通告内的条例从发出当日生效。
该通告的内容,有两项值得关注的重点:
(1)以“实销价”
取代“大价”,来计算房贷上限;
(2)加强限制“利息资本化”计划(Interest Capitalisation Scheme,ICS)的批准,包括“发展商承担利息计划”(DIBS)。
要求银行承担责任
对此,兴业研究分析员指出:“随着2014年财政预算案的相关宣布,禁止DIBS的指南并不算意外。
但以实销售价来计算房贷上限这个新条规,却让我们感到错愕。”
分析员表示,此新条规也要求银行承担相关责任,来制定本身的政策和评估流程,确保由发展商提出的房地产实销价估值合理。
防发展商提供前期现金回扣
此新条例将有效抑制发展商设法以其他优惠方式,取代被禁止的DIBS;事实上,也防止了发展商对购屋者广泛提供的前期现金回扣。
回顾此前的方式,银行是根据购屋的买卖协议(SPA)的估值来计算房贷上限。
最近公布的2014年财政预算案已志明,发展商目前必须把总价(all-in price)的所有详情公开列明。
虽然此新条规目前难以评估对银行业所带来的冲击有多大,但这条例适用于所有的房地产融资方案,包括首次购屋者。
发展商须列明总价
“意味着房地产买家的可承担能力将会受到影响,进而拖累银行业房贷增长走低。”
分析员相信,在今年下半年已经3次祭出打房措施的国行,已清楚表明要抑制我国家庭债务增长的决心。
15日后获批 房产禁令即刻生效
针对禁止“利息资本化”计划(ICS)的措施,凡是在今年11月15日之后取得当局批准的房产项目,禁令即刻生效。
至于在11月15日之前取得批准的项目,禁令则会在明年1月1日开始生效。所谓“获得当局批准”,是指住宅产业发展商执照、行销与广告准证,至于非住宅发展项目,则是指开发令及建筑蓝图。